但是“十个手指不一般齐”,如果没有调皮捣蛋的同学,就不需要校纪班规;没有违法乱纪的学生,就不需要老师的严教。所以啊,对违纪违规学生,老师必须严加说服教育:
学生再三迟到,旷课,老师只能说服教育!
学生上课再三睡觉、讲小话,拖欠作业,老师只能说服教育!
学生再三翻墙上网,打架斗殴致伤致残,老师只能说服教育!
男生经常调戏女生,老师只能说服教育!
学生经常盗窃敲诈,老师只能说服教育!
学生上课扰乱课堂秩序,故意挑衅老师,老师只能说服教育!
学生上课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骂老师的娘,老师只能说服教育!
学生故意撒尿给老师喝,老师还只能说服教育!
学生上课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将老师打翻在教室,老师还是只能说服教育!
学生“不小心”放火杀人时,老师最后还只能说服教,绝对不能“出手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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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们当代社会法律"健全"的大环境下,在我们搞教育的大范围中,绝对不能出现《水浒传》中的“该出手时就出手”的情景。忍!忍!忍!才能明哲保身!否则,我们那一层虚设的保护外衣——《教师法》怎么保护得了你呢?!————
曾几何时学生为了报复学校的管理,在校外用布袋将校长罩住毒打一顿;
曾几何时学生为了报复班主任的管理,毕业之后冲进校园将班主任打进了医院;
曾几何时家长为了贵子弟的“健康成长”,要求老师对所做的“错事”登门放炮道歉;
曾几何时监护人为了给子弟讨回“公道”,在记者的共鸣声中,教师面对所有电视观众中给家长和学生做出“承若”;
曾几何时学校、教育部门受不了来自社会、家庭的压力,给“肇事”老师公开处分,“以儆效尤”;(其实是心有余而力不足)
曾几何时弱势的群体,脆弱的教师呀!抵受不了方方面面的压力,最终服毒自尽、跳楼自杀;.........
等等等等现象层出不穷。
人在屋檐下,不得不低头;教师在行中,不得不服从。谁叫我们选择的是教师,谁叫我们的行业服务对象是未成年的学生呢?“男怕选错行,女怕嫁错郎”,就是选错,也要错到底,也只能错到底!谁叫我(中国人)缺少反抗精神。用一句高尚的职业语来安慰自己吧:一切为了学生,为了一切学生,为了学生的一切。——我可没那么高尚啊!
—— 有感而发,欢迎大家的关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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